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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所於民國六十年十一月由鹽水地政事務所劃分成立,管轄區為白河、後壁、東山三區,目前白河區面積約12,441公頃、筆數約61,220筆,東山區面積約11,818公頃、筆數約44,723筆,後壁區面積約6,968公頃、筆數約52,810筆。合計面積約31,227公頃,筆數約158,753筆。

因緊鄰民治行政中心,工商業發展訊速,土地異動頻繁,地政業務成長快速,本所同仁均能體認為民服務工作為時代性任務,凝聚心力,配合上級推動各項土地行政業務,規劃為民服務執行計劃,確立行政效能指標。

為民服務工作項目

(一)執行計劃內容及管考作為:

依據台南市政府全面提升服務品質實施方案,本所全面提升 服務品質執行計劃,建立服務性,以客為尊觀念,及提升 行政效能,落實為民服務,推動全面服務品質管理,以 民意為導向,發揮顧客至上精神。

(二)服務形象規劃維護情形:

本所於辦公廳明顯處設立政令宣導專欄,張貼新修增刪地政法令 並分類裝訂,使民眾了解相關法令。並以走動方式隨時、 適時機動協助民眾洽辦業務,員工必須佩帶識別證,並落實職務代理人制度。 此外,書寫臺提供書寫文具、休息區提供報章雜誌、還有公用電話、飲水機;並且針對特定族群提供 身障坡道、身障電梯、汽車停車位供洽公民眾使用。在108年度「隱匿性神秘客服務稽核」白河地政事務所從南市11地政事務所中脫穎而出,榮獲第一。

(三)行政流程簡化:

諮詢台放置各類案件申請須知及填寫範例供民眾參閱, 並免費供應洽公民眾各類謄本及申請案件所需書表,且於 辦公廳明顯處所懸掛大型各類案件申請作業標示流程圖, 以方便洽公民眾了解各項作業申請流程。

(四)申辦窗口整合情形:

配合政府再造,設置午休時間受理各類謄本申請核發窗口, 以便利民眾利用中午休息時刻申請各類謄本,啟用地政電傳 資訊,提供高雄縣市、台南市及屏東縣市民眾利用網際網路 傳輸取得地政相關資料,並配合政府推動單一窗口化作業, 受理各類謄本及民眾親自辦理簡易登記案件、一般登記案件、 測量、地目變更案件等單一窗口。

(五)服務自動化:

開放地政資訊系統供民眾閱覽共享地政資訊,登記課設置電腦 收件系統,嚴格管制土地專業代理人代理資格,並達到管理每日 收件及各督控審查人員承辦案件速度情形。測量土地複丈系統 以電腦收件、排件並隨及列印施測通知日期,以提高工作效率。

(六)作業標準建立及工作手冊內容:

本所於各櫃台標示有服務 人員姓名。為了解洽公民眾對本所服務人員服務態度及設施 反映,特於本所網頁設有民意交流及首長信箱,供民眾反映意見以利分析改進 。

(七)稽核制度建立情形:

本所內部為充實及檢驗員工專業知識提昇工作品質,各課定期或不定期舉辦法令研習或課內教育訓練研討。每年關於地政業務 督導及為民服務督導考核缺失者,主任及各課課長均能督促 所屬加強改進,並將改善結果函報上級。為與民眾溝通意見, 每年舉辦調整公告現值說明會、地政士座談會, 以消除誤解糾紛,順利推動業務。

為民服務工作業務

(一)行政流程簡化

1.為提昇行政效率,加強為民服務簡化作業流程,縮短民眾申辦 案件之受理時間,以落實「一處收件、全程服務」之目標,設 置單一窗口作業櫃檯受理民眾申請土地建物登記謄本、地籍圖 及建物平面圖謄本並完成收費。 另配合上級推動行政單一窗口提供民眾親自辦理簡易登記案件 單一窗口、一般登記案件單一窗口、測量案件及地目變更案件 單一窗口作業,統一作業、一處收件、一次補正、全程服務、 縮短作業流程、提高行政效率、落實簡政便民。

2.開放啟用南台灣地政電傳資訊整合系統與市政府資料庫連線, 南台灣地政電傳資訊系統提供之資料涵蓋台南市、高雄縣市、 屏東縣市所轄各地政事務所之地籍、地價、地籍圖等電子資料。

3.本所設置「土地建物登記作業流程處理時限」、「土地建物 登記謄本核發流程及處理時限」、「地籍圖建物平面圖謄本 核發作業流程及處理期限」、「地目變更作業流程及處理期限」 等大型標示牌懸掛於辦公廳之明顯處所,便利民眾了解各項 業務申請流程。

4.本所實施以通信方式申請核發土地登記簿謄本、及登記案件及地籍異動即時通等服務申請。

5.提供電話查詢土地公告現值服務。

6.啟用地政資訊語音查詢系統,以電話查詢登記案件辦理情形, 或補正情形。

7.本所為落實服務民眾及為使民眾了解土地登記、土地建物測量、 地價業務、地目變更業務等各項度政業務之申請方式及應檢附 證件,印有各類申請案件申請須知及填寫範例,放置於寫字台, 免費供民眾索取參閱用。並配合法令增修隨時暨定期更新製作。

8.本所諮詢台免費供應土地登記、土地複丈、土地登記 謄本、地籍圖謄本、地價冊謄本等各類申請書表、為民眾換算 土地、建物面積,並代填各項申請書。

(二)申辦窗口整合情形

1.啟用地政資訊電腦語音查詢系統, 專線:06-6831960 06-6830434以電話查詢登記案件辦理情形。

2.服務台置放電腦,開放地政資訊系統資料供民眾共享資訊。

3.本所登記課設置登記案件收件電腦作業系統,嚴格管制非土地 登記專業代理人違法代理資格,並達到管理每日收件及督控各 審查人員承辦案件結案情形。

(三)服務自動化情形

1.配合上級推動行政單一窗口提供民眾親自辦理簡易登記案件 單一窗口、一般登記案件單一窗口、測量案件及地目變更案件 單一窗口作業,統一作業、一處收件、一次補正、全程服務、 縮短作業流程、提高行政效率、落實簡政便民。

2.開放啟用南台灣地政電傳資訊整合系統與市政府資料庫連線, 南台灣地政電傳資訊系統提供之資料涵蓋台南市、高雄市、 屏東縣市所轄各地政事務所之地籍、地價、地籍圖等電子資料。

3.設置午休時間受理各項謄本申請、收件及收費窗口,以方便洽公民眾利用 中午休息時間申請各項服務。

4.本所測量課設置土地、建物複丈案件收件、排件作業系統暨 列印施測日期通知書。

5.便民服務設有QRcode,讓民眾更快速連結並辦理。

(四)便民服務品質提升作為

1.本所不定期開腦力激盪會議,招攬各課同仁共同探討各項服務是否須精進或是有甚麼能夠創新的事項。

2.本所設置「土地建物登記作業流程處理時限」、「土地建物 登記謄本核發流程及處理時限」、「地籍圖建物平面圖謄本 核發作業流程及處理期限」等大型標示牌懸掛於辦公廳之明顯處所,便利民眾 了解各項業務申請流程。

3.本所依據行政院頒定之『行政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處 理人民陳情案件,對人民陳情案件均予列管並即時簽辦結案。

4.為了解民眾對本所服務人員工作效率、服務態度、服務設施 之反映,特設置反應信箱,供民眾反應意見,藉以改善本所各項服務措施並分析統計後會之各課檢討改進,以作為 改進年度計劃重點。

5.本所每年度會遴選員工參加各種訓練, 充實專業之能增進服務功能。

6.本所設置各課分層負責明細表,明白訂定各課權屬及業務層級。

7.業務上有窒礙難行者,隨時召開法令研討會即時解決或請示 上級釋義。

8.對於新頒規章及相關法令編製為民服務有關教材,供員工研閱 以提昇正確服務觀念。

9.利用所務會議及課務會議加強宣導及灌輸員工為民服務正確 觀念,提昇服務品質。

(五)內外部稽核制度及建立

1.本所主任及各課課長對於本所受理人民申請之土地登記、土地 測量、地價業務案件每月抽查督導考核,如發現有延誤之情事, 立即要求改善。

2.本所主任及各課課長對於業務是否平均分配,有無發生錯誤、 有無逾期,隨時調配工作,以達勞逸均衡原則,以利提高工作 績效及服務品質。

3.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辦理地政人員專業法令研修及檢討,充實專業 知識,提昇服務品質。

4.主任、課長對本所員工常以電話服務禮貌提醒其表達方式,市府端 也會作不定期電話禮貌測試。此外, 依平時考核作業方式,由本所各課課長及兼辦研考人員對服務 台及各課服務台之各項服務措施、服務人員服務態度等,進行 不定期實地抽查,並當下就問題處理及解決。

5.舉辦調整土地公告現值明會,邀同轄區內民意代表、里鄰長及 土地所有權人詳加解說溝通意見,俾獲民眾支持以利業務推展。

6.定期舉辦本所轄區內地政士座談會,會中建議本所 改進事項,除當場答覆改進外,有關建議上級修改法令者, 經彙整後函報上級參採。

7.舉辦歷年地籍圖重測界址糾紛協調會,詳細解說溝通,消除 誤解糾紛以利業務推動及進展。

8.本所針對業務需要,規劃舉辦民眾意見調查,以不記名問卷 方式,對象為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及洽辦各項謄本與登記案 件之民眾。經反映意見後,統計分析轉知各承辦單位研討改 進。

9.對於上級函知本所業務督導考核有缺失情形者,主任及各課 課長均能就督導缺失情形督促所屬加強改進,並將缺失改善 情形函報上級備查。

10.參加各項研討會反應業務執行困難,及改善為民服務業務 設施。

11.辦理催辦逾期公文,每月辦理承辦公文人員承辦件 數量、品質考核。

12.每年辦理員工聯誼會,以營造團隊精神,提昇工作效率, 並對一年來工作狀況檢討改進。

13.建立各種報表追蹤考核作業績效。

為民服務工作革新

(一)為民服務工作研究發展與創新

1.積極推動研究發展與服務工作相結合,改進各項為民服務措施,提高為民服務品質。

(二)積極推動地政業務革新促進業務進展

1.革新為民服務項目,促進業務進展,提高行政效率,推動各項便民及高齡友善服務。

2.辦理下鄉服務活動,將地政資訊宅配到鄉,好服務傳千里。

(三)配合行政院訂頒之行政革新方案積極推動辦理

1.設置反應信箱,瞭解民眾需求及待解決之地政問題,妥慎處理以達簡政便民目標。

(四)整理或建議修正與民眾權益有關之法規

1.配合時代趨勢及社會變遷,主動檢討及加強法令規章整理,訂定與民眾有關之法令規章並加強宣導,以期獲得民眾 支持與瞭解。

2.輿論反映,針對地政業務有關法令主動積極檢討,作必要修正。

(五)人民陳情案件及輿情反映之處理

1.加強人民陳情案件管制作業,對於人民陳情案件以合法,適情審理,並依規定於期限內速辦速結,函覆內容續明具體處理 情形及法令依據,必要時得約請當事人面談,有效解決民眾 問題,疏減民眾陳情。

2.掌握社會脈動,定期辦理民眾意見調查,瞭解民眾求重視民眾反映與建議,蓋進業務,提高為民服務品質,有效維護民眾 權益。

(六)為民服務與宣導溝通

1.加強為民服務教育訓練,灌輸服務觀念,提昇行政效率與服務品質。

2.強化政令宣導,政府與民眾雙向溝通,以利業務推展。 定期舉辦本所轄區內地政士座談會,會中所提各項建議事項,據為業務改進之參考。

3.舉辦地籍圖重測說明會,邀請重測區內民意代表、鄰里長及土地所有權人詳加解說、溝通,俾獲民眾贊同,消除誤解 糾紛,以利地籍重測業務之推動。

(七)舉辦調整公告現值公聽會

1.邀同轄區內民意代表、鄰里長及土地所有權人詳加解說、溝通,俾獲民眾贊同,消除誤解糾紛。

2.配合上級政策改革與行政革新、推行工作簡化、提高行政服務效能、強化政府與民間溝通之管道,達成『廉能』『負 責任』『有效率』之基本目標。

3.各業務單位隨時檢討作業流程及處理期限,並作完善規劃人力運用及業務量分配,實施人員輪調,檢討有關工作態度及 工作量分配以其勞逸平均,有效發揮人力效用。

(八)服務台各項業務服務措施

1.貫徹為民服務政策,設置服務台,服務洽公民眾。

2.服務臺多功能化,提供簡易諮詢、提供申請書表、回答問題及實價登錄等服務。

未來努力方向

(一)行政革新一直是政府施政重點,為求國家社會的進步與民眾 福祉,本所逐年配合年度預算規劃為民服務實施要項,針對本所轄區特性,特針對高齡友善部分加強創新及執行,此外,對於 民眾關切之地政業務,時時檢討民眾的需求,不斷革新並 尋求創新。

(二)整合地政資訊系統,透過資訊化簡化作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並提供更佳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