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募志工
歡迎大家踴躍參與,熱心公益,誠摯邀您一同加入地政志工行列!
召募對象:
(一)一般志工(招募中) 凡年滿十八歲,高中以上,品性良好,具備服務熱忱,且能長期提供固定部份時間參與服務。
(二)學生志工(每年6.12月招募)現為國中(含)以上在學之學生,對社會服務有興趣、具服務熱忱、責任感且能配合交辦事項者。
- 服務地點: 本所諮詢台及其他經指派之地點。
- 服務時間: 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2時至5時,視實際需要分配及調度。
請填寫志願服務人員申請表,填寫後親送或傳真68580885或洽本所地價課6852251轉310志工業務承辦人。
志工服務項目
(一)引導民眾至正確的服務櫃臺及使用各項服務設施。
(二)指導民眾使用查詢服務系統。
(三)協助機關政令宣導或問卷調查。
(四)其他經本局或地所指定為民服務工作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