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革新建物測量業務,提高行政效率,達成簡政便民之目標,自98年3月1日起,實施「簡化建物第一次測量便民服務」,民眾利用免費提供之建物測量繪圖軟體及簡化建物第一次測量便民服務網,自行繪製建物平面圖及建物位置圖,並將成果資料上傳,以利後續向地所申辦建物第一次測量登記時,得優先及加速辦理,達成簡政便民目標。 根據內政部102年8月22日及8月28日發布的土地登記規則、及地籍測量實施規則修正條文,自102年10月1日以後,領有使用執照的建物,得檢附經開業建築師、或測量技師繪製及簽證的「建物標示圖」,直接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可節省地政事務所排定測量、繪製成果圖及測量審查的時間,有效節省建物產權登記申辦程序,縮短案件處理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