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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開展覽「臺南市國土功能分區」(草案)圖、繪製說明書、土地清冊電子檔(含編定使用地)及舉辦公聽會

公告公開展覽「臺南市國土功能分區」(草案)圖、繪製說明書、土地清冊電子檔(含編定使用地)及舉辦公聽會

(https://land.tainan.gov.tw/cp.aspx?n=32409)

壹、說明:

按內政部訂定之「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與使用地劃設作業手冊」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繪製國土功能分區圖、製作使用地土地清冊(圖)及研擬繪製說明書後,應於各該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有關鄉(鎮、市、區)公所分別公開展覽30 日,並於直轄市、縣(市)適當地點舉行公聽會。本府訂定自111年12月15日起至112年2月13日止辦理「臺南市國土功能分區圖」繪製成果(草案)公開展覽60天,並舉辦31場次公聽會。

貳、辦理資訊公告: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公告 

主旨:公告公開展覽「臺南市國土功能分區」(草案)圖、繪製說明書、土地清冊電子檔(含編定使用地)及舉辦公聽會。

依據:國土功能分區圖繪製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期間:本案自民國111年12月15日起至112年2月13日止共計6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

   (一)紙本:本府地政局(民治市政中心)。

   (二)電子檔:本府地政局網站(https://land.tainan.gov.tw/Default.aspx)之「地政專區/國土計畫專區/公展及公聽會」、本市11地政事務所及37區公所網站。

三、公聽會日期:如「公聽會時間與地點及諮詢窗口一覽表」(詳附件)。

四、本府為提供民眾就近在地詢服務,已結合本府地政局、都市發展局、本市11地政事務所及37區公所建立國土計畫資訊諮詢窗口(詳附件),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建議先行利用洽詢。

五、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案如有意見,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可至本府地政局網站(https://land.tainan.gov.tw/Default.aspx)之「地政專區/國土計畫專區/公展及公聽會」下載陳述意見書),以供本市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參考。

相關附件、國土功能分區圖冊(草案)及國土計畫Q&A下載請拉至本頁最下方或點擊下方連結:

https://land.tainan.gov.tw/News.aspx?n=31613&sms=22486&_CSN=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