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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土地分割?規費怎麼計算?

申請人應檢具複丈申請書、土地所有權狀、土地登記申請書、身分證明文件、都市計畫分區使用證明書(都市計畫內田、旱地目土地無法確定其使用分區者)、法定分割證明(實施建管後建造之建物基地分割者)、建管機關或鄉鎮市公所核發之證明文件或房屋稅、水電費之繳納憑證(實施建管前建造之建物基地分割者)、建築執照(建築基地分宗請領建築執照,申請執照境界線分割者)...等文件向地政機關提出申請,土地分割複丈費為基本費+施測費,基本費以分割前每筆地號面積為單位,按面積級距收費,從一千五百元-三千元計算,施測費以線段為單位,每單位五百元,申請人未能埋設界標一併申請確定界址點者,每界址點加繳新臺幣二百元(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收費標準修正,自112年5月1日開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