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記申請書2.買賣契約書正副本各一份3.土地、建物所有權正本4.申請人之身分證明文件5.義務人之印鑑證明書(或親自到場核對身份)6.土地增值稅完稅或免納證明文件(二聯)(核發機關為台南市政府稅務局)7.建物契稅完稅或免納證明(核發機關為各區公所)8.地價稅、房屋稅完納證明(核發機關為台南市政府稅務局)9. 優先購買權拋棄證明文件或切結書10.其他依法令應備之文件11.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