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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謄本上之公告現值、申報地價、前次移轉現值或原規定地價是什麼意思?有什麼用途?

公告現值指政府查估地價動態,於每年一月一日公告之土地價格,係作為土地移轉及設定典權時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或徵收補償土地地價之參考。 申報地價為土地所有權人依公告地價在增減20%範圍內所申報之地價,為課征地價稅之依據。 前次移轉現值或原規定地價則指土地前次移轉時所申報之土地現值或未經移轉土地第一次規定之地價,作為計算土地漲價總數額以課征增值稅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