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落實免附戶籍謄本政策目標,以達簡政便民效益,各位鄉親於申辦地政相關登記業務時,得以國民身分證影本、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電子戶籍謄本代替紙本戶籍謄本。至於簡化前核發之戶口名簿(甲式、乙式、丙式及丁式),仍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