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白河地政事務所加強宣導「印鑑證明書」的四項替代措施:民眾於申辦土地登記時,義務人除了檢附「印鑑證明書」做為本人之意思表示外,另有四項途徑可做為替代措施:1. 登記義務人親自到地政事務所申辦。2. 設置土地登記印鑑。3. 地政士簽證。4. 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或認證。
臺南市白河地政事務所加強宣導「印鑑證明書」的四項替代措施:民眾於申辦土地登記時,義務人除了檢附「印鑑證明書」做為本人之意思表示外,另有四項途徑可做為替代措施:
1. 登記義務人親自到地政事務所申辦。2. 設置土地登記印鑑。3. 地政士簽證。4. 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或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