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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本部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內授中辦地字第一○二六六五二五六四號令第二點

  • 類別:法令公告
  • 上版日期:103-12-29 上午 12:00:00

修正本部102年12月27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26652564號令核釋「土地法」第37條之1第3項及「地政士法」第49條、第50條有關擅自以地政士「為業」者之認定第2點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