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服務更便民!內政部宣布,從108年10月起,試辦民眾可就近到任一地所,跨縣市申辦住址變更等7項不動產登記案件,幫民眾節省時間與金錢。
內政部表示,民眾因工作或求學等原因,若居住地點與持有的不動產在不同縣市,以往需舟車往返辦理登記,較為耗時不便。所以內政部先從今年7月起,開始試辦跨6個直轄市間收辦簡易登記案,迄今試辦2個月頗受肯定與支持。
為擴大便民服務,從10月起,將擴大試辦到全國各縣市,民眾可就近到任一地所,申辦7項簡易登記案件,並於該所全程辦理完畢,不再僅限同一縣市內辦理,項目包括書狀換給、預告登記、塗銷預告登記、住址變更、更名、門牌整編,以及經戶政機關更正有案之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或門牌錯誤的更正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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