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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舍應與其坐落用地併同移轉之限制

  • 類別:法令公告
  • 上版日期:104-07-08 上午 12:00:00

農業發展條例第18條第4項所稱「坐落用地」之認定,及已興建農舍之耕地申請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規定辦理分割,仍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第18條第4項規定農舍應與其坐落用地併同移轉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