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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跨所服務好貼心,擴大服務項目

  • 類別:最新消息
  • 上版日期:110-07-08 上午 12:00:00

      為提供民眾更便捷的服務, 突破轄區限制,提供民眾多據點的洽公管道,可以就近在臺南市任一地政事務所跨所提出申請,,歡迎民眾及地政從業人員多加利用:
登記案件除下列各款外,皆得適用:

  • 囑託登記。
  • 逕為登記。
  • 涉及測量之登記。
  • 更正登記。(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地址門牌等錯誤,經戶政機關更正有案或統一編號為流水編號,並檢附載有原登記住址之身分證明文件者除外)
  • 祭祀公業條例或地籍清理條例公告清理標的之登記。
  • 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規定辦理之登記。
  • 與非屬跨所項目登記案件連件辦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