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爸媽不分男女
財產繼承贈與不分男女
我國民法明文規定男女具平等繼承財產權,不因「性別」、「已婚」、「未婚」之身分而給予任何差別待遇,故出嫁的女兒有繼承去世父親或母親遺產的權利。
又按民法第1114條:「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一、直系血親相互間。二、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三、兄弟姊妹相互間。四、家長家屬相互間。」、第1115條:「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左列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直系血親尊親屬。三、家長。四、兄弟姊妹。五、家屬。六、子婦、女婿。七、夫妻之父母。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所以,子女不分是否結婚 ,對父母都有扶養的義務。